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公報(第七號)
——分區域單位和從業人員情況
國家統計局
國務院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
2019年11月20日
根據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,現將我國分區域的單位和從業人員基本情況公布如下:
一、單位基本情況
2018年末,東部地區擁有法人單位1280.2萬個,占58.8%,比2013年末下降了0.5個百分點;中部地區492.9萬個,占22.6%,提高了0.1個百分點;西部地區405.8萬個,占18.6%,提高了0.4個百分點。東部地區擁有產業活動單位1408.3萬個,占57.4%;中部地區568.4萬個,占23.2%;西部地區478.3萬個,占19.5%。
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中,位居前三位的地區是:廣東省312.7萬個,占14.3%;江蘇省205.4萬個,占9.4%;山東省180.1萬個,占8.3%。
按地區分組的單位情況詳見表7-1。 二、從業人員
2018年末,東部地區法人單位從業人員21621.0萬人,占56.4%,比2013年末下降了1.0個百分點;中部地區9309.2萬人,占24.3%,提高了0.2個百分點;西部地區7393.4萬人,占19.3%,提高了0.8個百分點。
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中,位居前三位的地區是:廣東省4610.9萬人,占12.0%;江蘇省3929.2萬人,占10.3%;浙江省2951.8萬人,占7.7%。
按地區分組的法人單位從業人員情況詳見表7-2。
三、京津冀、長江經濟帶、長江三角洲區域情況
2018年末,京津冀區域擁有法人單位243.1萬個,比2013年末增加115.5萬個,增長90.5%;法人單位從業人員3328.7萬人,比2013年末增加291.9萬人,增長9.6%。
長江經濟帶區域擁有法人單位886.0萬個,比2013年末增加404.5萬個,增長84.0%;法人單位從業人員17380.2萬人,比2013年末增加1483.0萬人,增長9.3%。
長江三角洲區域擁有法人單位485.3萬個,比2013年末增加208.0萬個,增長75.0%;法人單位從業人員9451.6萬人,比2013年末增加553.4萬人,增長6.2%。 注釋:
[1]東部地區包括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遼寧、上海、江蘇、浙江、福建、山東、廣東、海南;中部地區包括山西、吉林、黑龍江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;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、廣西、重慶、四川、貴州、云南、西藏、陜西、甘肅、青海、寧夏、新疆。
[2]長江經濟帶區域包括上海、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重慶、四川、貴州、云南。
[3]長江三角洲區域包括上海、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。
[4]表中的合計數和部分計算數據因小數取舍而產生的誤差,均未作機械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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